涉密人员因公频繁出境需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,确保国家秘密安全,以下是具体注意事项:
1、出境审批方面: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审批手续。由机关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提出意见,再依据人事行政隶属关系、干部管理权限和外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。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,机关、单位不得批准。2、行前准备方面:要接受严格的行前保密教育,明确出境期间的保密义务和责任。同时,仔细检查所携行李,严禁携带涉密文件、资料,任何内部发行刊物、记录内部情况的笔记本等也不应放入行李中。若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涉密载体,需严格依照《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保密管理规定》,做好安全保密防范措施。(1)通信与网络使用: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等设备上处理、传输国家秘密,不得在境外使用的手机、普通长途电话中谈论涉密事项,也不能使用境外人员的办公设备处理涉密信息,防止因网络监听等导致泄密。(2)场所与言论:不要在车内、酒店、餐厅等易被监听的公共场所谈论单位内部事项,与不熟悉的人接触要掌握分寸,不泄露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。若遭遇盘问、利诱、胁迫等异常情况,应及时向团(组)领导报告,必要时寻求驻外使(领)馆或驻外机构帮助。(3)涉密载体管理:涉密载体应始终处于安全保密环境,不得携带进入国外境外机构。密电和涉密文件必须在我国驻外使领馆保密室草拟,不得在驻地房间内起草、阅读。(4)交友与社交:涉密人员是境外情报机关重点策反对象,交友要慎重,不与可疑人员交往,严禁私自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问题的稿件。4、回国之后方面:回国前,要全面检查保密责任履行情况,仔细清点涉密文件和内部资料,需销毁的按规定及时销毁,需传递回国的通过外交信使进行传递。回国后 10 天内,要向所在机关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(外事管理部门)和保密工作机构报告在境外期间相关情况,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出入境证件。